服刑人员是可以离婚的,离婚是服刑人员的法定权利,不可剥夺。但是从实践来看,服刑人员离婚一般采取的是诉讼离婚的方式。那么,这就首先要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服刑人员起诉离婚管辖法院了,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律图小编总结了相关资料,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按照婚姻法规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按理来说,服刑人员的离婚方式也不外乎这两种。
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后,共同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但是,服刑人员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除非监狱同意其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或者民政局在监狱设立临时办公地点,否则服刑人员是无法协议离婚的。实际上,相对与协议离婚,服刑人员的诉讼离婚更为可取。
诉讼离婚,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有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实践中,服刑人员离婚也大部分是采取的是诉讼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时,不管是服刑人员提出离婚的,还是服刑人员的配偶提出离婚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服刑人员诉讼离婚时,最重要的第一步工作就是确定服刑人员离婚管辖问题,也就是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
服刑人员诉讼离婚时,其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这需要看离婚诉讼是由服刑人员提出的,还是由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的。
(一)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服刑人员提出离婚
如果是服刑人员提出离婚诉讼的,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服刑人员应当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也就是说,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提出离婚诉讼的,那么应该向原告(即服刑人员配偶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法律这么规定的原因在于,服刑人员被关押的地方往往与其配偶居住的地方不同,为了方便服刑人员配偶履行诉讼程序,减少其负担,因此其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三)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双方都是服刑人员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管辖。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服刑人员的话,如果被告服刑不到一年,那么就由被告的原住所地法院管线;如果被告服刑超过了一年,那就由监禁地的法院管辖。这时候,原告住所地和原告监禁地的法院是无权管线的。
即使服刑人员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但此时结婚、离婚属于民事方面的权利,仍旧是享有的。所以作为服刑人员的配偶也是可以要求与服刑人员离婚,但这个时候要搞清楚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怎么确定管辖法院。总之,服刑人员离婚管辖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只有选择正确的法院,才能顺利完成离婚。至于服刑人员起诉离婚管辖法院,结婚法律中的规定,这要看是哪一方提出离婚的,在不同的情况下,其实确定的离婚案件管辖法院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