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的一方要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法院最终做出的判决,对当事人来讲是很重要的。此时起诉的一方一般都希望能够判离婚。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如何判断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法院的判决,或者说法官的意图是不会提前于判决书向双方当事人透漏的。
那么双方当事人就只能根据自己的经验,根据庭审的具体过程来作出一个较为可观的评估,正确作出这个评估,将会对自己的下一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从而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能够缩短相应的诉讼时间。
对于一个没有参加过诉讼的人来说,让他能够准确的作出判断似乎是太苛刻的要求,实际上,参与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
对如何判断判决或法官的意图有如下几点建议,当然仅仅供参考:
1、法官是否非常认真、细致的询问了双方的财产状况
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案件必不可少的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因此无论是调解还是判决,法院都不可回避财产的分割问题。
然而在实践中,当法官对某一案件的结果已经有了主意,比如说很有可能判决不离时,他们就会在财产分割的询问上简单的走过程,双方当事人还被蒙在鼓里,还在法庭上你争我吵,实际上在法官的心中判决结果早已成型,即:不准离婚
既然结果极有可能是不准离婚,那么对财产的详细询问就没有了意义,因此才会出现法官不认真询问双方财产的结果。当然对此也不能一概而论,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
2、法官在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财产证据时的态度是否坚决
既然要离婚,必然要分割财产,要分割财产就可能涉及到相关证据,没有证据证明的财产法院肯定是不会给与分割的。因此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对自己的主张提出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
此时如果主审法官在要求双方提供证据问题上态度不是很坚决,甚至对于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无休止的争执根本没有要求提供证据,那么结果十有八九是不准离婚。
3、法官在调解方面的侧重点是什么
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官也会根据他们心中的想法给与调解,比如法官的意图是不准离婚,那么它就有可能花费较大的时间去动员原告,如果他打算准许离婚,可能就要花大力气去劝说被告,当然有时也是故意在做表面文章,这就要看从头到尾整个审理过程才有可能作出一个较为正确的判断了。
4、看开庭时间的长短
当然开庭时间的长短是不一定的,复杂的就会长一些,简单的就能短一些,对这一点就更是较难把握,但只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也是可以作出相应判断的
关于法院判决夫妻离婚最重要的标准,其实也就是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这就需要当事人实际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证明才行了。至于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很显然,也就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