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男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必须要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换言之也就是说男女不能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那日后要是夫妻破裂的话,是否能在异地申请离婚呢?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也就是民政协议离婚。但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当然双方同意离婚的话,直接出调解书即可。
通常情况下,我们说的申请离婚,往往是指夫妻协议离婚,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协议离婚的只能向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那么夫妻申请离婚的就不能在异地办理。
方法一: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离婚协议书;(五)结婚证。
方法二:
你们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如果要协议离婚,应当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机关办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以上的介绍,我们知道要是夫妻是申请离婚的话,那是不能在异地办理的,不过可以在异地进行诉讼离婚。更多离婚方面的内容,你可以到我们律图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