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
在《民法典》尚未实施前,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应当根据《婚姻法》中规定办理,双方应当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应当根据《民法典》规定进行,以下是民法典关于协议离婚的内容:
根据《民法典》的内容,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该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双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时间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后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以上便是小编根据相关法律整理出来的关于协议离婚手续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要是夫妻对共同财产、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协商不成的话,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离婚。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图专业离婚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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