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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社会中的热点词汇。离婚也是社会中的常见现象,但婚不是说离就能离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才可以离婚,那究竟夫妻通过何种方式可以离婚呢?离婚的时候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而此时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律图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通过何种方式可以离婚
1、协议离婚是最常用、最普通的的离婚途径,据不完全统计,离婚的当事人有80%以上都采取协议离婚的形式。协议离婚对双方、对子女、对家庭伤害最小,也是本律师大力推荐方式,并在办理离婚案件中努力促使离婚当事人去正确事实。
采取协议方式离婚,优点是:迅速、及时,成本小,不太伤感情。
缺点是:离婚协议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还需诉讼解决。这个缺点有时是可以避免的,比如在离婚时,双方都要结清帐务,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这样会避免离婚后一方耍赖不履行。
2、相关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11条第1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12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13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诉讼离婚,是离婚当事人因对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抚养、如何惩罚过错方等问题存在争议而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形下所采取的离婚方式,是一种可行的、有效的离婚方式,据不完全统计,有近20%的离婚案件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优点是处理问题不留后遗症,且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强制履行效力。缺点是容易激化双方的矛盾,进一步伤害双方和家庭感情。
离婚当事人不要惧怕离婚诉讼,要以平常心态对待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依法进行,人民法院会公平的判案。在无法协议离婚时,诉讼离婚也是必选之路。有些争议,多次协商解决不了的,通过诉讼就能够解决;通过协议得不到的,可以通过诉讼满足要求;法律会快刀剪乱麻,无论双方有多少恩怨和纠纷,法律都会有一个明晰的判决结果。因此说,诉讼离婚是可以选择一种有效途径,必要时,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不能太急切。没有将财产,孩子抚养问题想清楚就离婚,盲目的放弃自己能够争取的财产。或没有将财产查清楚,离婚后后知道还有其它的房产,车子,存款等,而后悔。
(二)不能不沟通。没有找亲戚,律师,法官从中调解,让对方没有一个接受的过程,有时会造成一方伤害另一方的流血事件。
(三)不能闹家人。两人离婚时,让两个家庭的父母过多的参与,演变成两个家庭的战争。
(四)要重视孩子的问题。离婚时,对孩子的考虑很少,离婚后,未抚养孩子的又想要孩子,以及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探视权问题,使得婚虽离了,但双方的纠纷仍在继续。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无非就是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至于夫妻通过何种方式可以离婚,则还要看实际的情况是怎样的,若要是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就可以以协议的方式来解除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