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并返还财产起诉状的条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使得我国对婚约问题的处理有法可依。
但由于这一解释,没有明确说明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与离婚后彩礼的返还的具体区别,如返还的数额如何把握,对生活困难如何确定等。导致审判人员由于认识的分歧,对同一案件的处理会出现不同的结果。离婚时彩礼的返还要以导致给付人生活绝对困难为条件,但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造成了给付人生活相对困难,就应予以返还。该司法解释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判另被支付方返还彩礼,而不能要求三种情形全部存在。对于返还的数额,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彩礼返还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结合查证的彩礼数额予以判决。而婚约彩礼纠纷案件中,只要是属于法院查明的彩礼部分,即应全额返还。
二、范文
原告XX,男,汉族,住所地XX。
被告XX,女,汉族,住所地XX。
案由:婚约财产纠纷
诉讼请求:
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订婚彩礼28800元,返还原告手链、耳环、戒指、项链(金饰价值合计11500元)。
事实与理由:
2010年5月份,原、被告经媒人XX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经相处,双方都有结婚意愿,原、被告遂在2010年10月1日按照地方风俗举行订婚仪式,并宴请亲朋好友。当日,原告交付被告订婚彩礼28800元;双方还一同至XX金店,由原告购买手链、耳环、戒指、项链交付被告。不久,被告提出悔婚,并拒绝返还彩礼、金饰等。
我国法律保障婚姻自由,原告无权强制被告缔结婚姻关系,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被告应当如数返还原告借缔结婚姻为名所收受的财物。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 年 月 日
需要明确的是,涉及到离婚并返还财产的情况一般体现在彩礼的支付与返还上,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形成夫妻之实的情况下,导致离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返还彩礼,这是最新的法律规定上进行了明确说明,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当提交起诉状根据法律的程序进行处理。
延伸阅读:
家庭暴力离婚起诉状的范文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财产强制执行时间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