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其中一方在国外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其中一方在国外怎么办

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而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幢位于国外的房屋属于不动产,该房产的处理应适用国外的法律,而我国法院不能对上述的财产进行处理。因此,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即我们平时所理解的结婚后夫妻任何一方所取得的财产。那么,是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一方取得的财产就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呢?答案是,一般情况下的确如此。然而,如果夫妻有如下情况,即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指定赠与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

(二)夫妻双方有约定

《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婚前约,也可以婚后约。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自然不应属于离婚时分割的范围之列。因此,离婚时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财产在婚前就已取得,这些财产就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

(四)只能归一方的特定财产

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的,可以对属于中国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所以如果一方的财产在国外的,需要当事人将财产变现后才可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平均进行分割。

延伸阅读:

原告有外遇起诉离婚可以吗?

原告有外遇也可以起诉离婚。不能因为原告有...

再次提起诉讼一定会判离婚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我们说的第二次起...

怀孕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

婚前财产离婚过户对方可以吗?

婚前财产离婚过户对方是可以的;双方就财产...

离婚官司现金被转移怎么办?

现在社会的离婚是不断升高,越来越多的家庭...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分割  分割词条  一方  一方词条  财产  财产词条  离婚  离婚词条  其中  其中词条  
财产分割

 收取的礼金钱是婚前财产吗

一、收取的礼金钱是婚前财产吗结婚时收取的礼金也称为“喜钱”、“份子钱”,是新人结婚时亲朋好友为了表示祝贺赠送的礼金,是中国的一种人情往来的传统习俗。一般来说,夫...(展开)

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竞拍?

一、夫妻离婚房产怎么竞拍?1、评估价格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