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析产在怎么办理:
针对不动产:协商一致,可直接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无法一致,先获得法院判决或裁定,再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分为三种情况:第一,协议离婚的,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提供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第二,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申请人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民事调解书及生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第三,房屋已经设立抵押的,应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抵押权人提供同意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证明(原件)、房屋他项权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等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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