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期间财产约定书可以临时反悔吗?
离婚期间财产约定书不可以临时反悔,关于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本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是约定财产制最基本、最直接的效力,只要夫婚内财产协议成立并生效,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即应按照约定处理,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撤销。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婚内财产协议书里应包含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并上双方的结婚时间、子女个数、离婚原因。
2、明确夫妻双方婚内共同财产的种类、名称、单位数量、价值、现状等,并解释其归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汽车归属、存款、股权、债务情况、生活支出、受让财产)要明确到各项物件,例如房屋面积,房屋内家具归属等等。
4、婚内共同债务情况以及归属。
5、阐述婚内夫妻双方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
6、婚内协议书的生效、撤销以及违约的相关约定。
如果有了协议书的情况下还能随时随地的反悔,那么当初也没有必要郑重其事的去写一份财产约定书了。而且,拟定财产约定书就是为了避免发生像现在这样离婚的状况,有协议的话离婚时处理这件事情就会更加简便一些。即使反悔了,法官也不会支持。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