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不肯分财产的话怎么办?
离婚不肯分财产的话可以起诉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离婚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都是需要平均分的,但如果有一方有过错的,则按照该错误的大小决定给无过错的一方的财产要大于有过错一方。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所以如果遇到对方不想分财产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法院会根据情况判决。
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
1、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的财产应当由双方协议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2、 如果夫妻之间有共同债务的则应当先用共同财产偿还债务,如果无法偿还的,则共同财产按照协议由各自所有,但双方需要协议偿还债务,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3、 如果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在生活方面有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从其他方面给予一定的帮助,具体帮助方法由双方协议决定;
4、 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在分割共同财产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如果另一方发现了对方有这些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再重新分配财产;
二、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什么?
1、起诉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我们在法制社会的当下,不是自己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意思就是,在离婚的时候不能说自己不想让对方分财产,对方就必须要净身出户了。而在配偶不肯让自身分财产的情况下,除了起诉总不能找其他人去把配偶殴打一顿,这都解决不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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