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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碰到很多人为了达到多占财产的目的,采用种种手段来毁损共同财产。那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中的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来处理呢?毕竟此时会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损害。接下来,就由律图小编告诉你吧。
1、处理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首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具体来说: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发现一方毁损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发现一方离婚前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可以请求多分财产。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时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申请少分或者不分给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后发现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行文至此,我们了解到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办。需要区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损毁还是在离婚时有毁损行为。情况不同,意味着实际的处理也就不太一样。不过要注意的是,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还要达到“严重”的程度,如果只是一般意义上的生活消费、经营支出就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