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剩余财产计算及分配明细怎么填?
1、 第1行“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金额。
2、 第2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
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
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3、 第3行“职工工资”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职工工资。
4、 第4行“社会保险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欠缴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5、 第5行“法定补偿金”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的法定补偿金。
6、 第6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7、 第7行“清算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应缴的清算企业所得税金额。
8、 第8行“以前年度欠税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9、 第9行“其他债务”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其他债务。
10、 第10行“剩余财产”、 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清算税费、清算所得税额、以前年度欠税和企业其他债务后的余额。
11、 第11行“其中累计盈余公积”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从净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
12、 第12行“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
13、 第13.17行“股东名称”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名称。
14、 第13.17行“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持有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
15、 第13.17行“投资额”列填报清算企业各股东向清算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总额。
16、 第13.17行“分配的财产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中按照其持有的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分得的财产金额。
17、 第13.17行“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分得财产中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照其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计算确认的部分。清算企业的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股东不填此列。
二、 适用范围 :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剩余财产计算及分配明细表的填写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填写,因为涉及到税收的结算和企业缴纳的相关标准,如果填写错误,那么税务机关对公司企业的税收统计上就会出现错误,严重的可以引起税务检查上的问题。当事人如果伪造相关信息填写的,还应当追究当事人的相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