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返还纠纷代理词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财产返还纠纷代理词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财产纠纷的原因、诉讼请求、相关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况等。代理词是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在法庭辩论环节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以此为基础所形成的诉讼文书。
代理词是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在法庭辩论环节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以此为基础所形成的诉讼文书。
二、范文
审判长、审判员:
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XXX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依法出席本庭,被告将根据本案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提出代理意见,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请法庭予以考虑。
本案诉争房屋三间主房不属于原告所有
被告和原告系亲兄弟,原告是老二,被告是老三。本案诉争房屋中三间主房是原、被告的父母于1982年所建,父亲XXX去世时,西面一间偏房及猪圈未封顶,院墙未垒,父亲未完成的部分都是被告后来添附完成的。原告以为盖屋时他比被告出力多便认为房屋归其所有是错误的,1982年父母操心盖的房屋当然属于父母所有。
父亲去世后,原告便外出打工,在山西成家立业,1987年正月份分家时,被告们家一共有两处院、七间房,被告分得涉案主房三间中的两间,原告分得涉案主房中的一间、在另一处院落主房四间中的一间,母亲分得在被告们大哥家主房四间中的一间。在分家后原告去山西之前,被告大哥也花200元买下了原告的那一间房屋,母亲替被告付给原告200元,买下了属于原告在被告院内的那一间主房,被告和母亲母子二人一直居住至今。原告一直在山西生活至今。
因此,本案称诉争的堂屋三间为原被告父母所有,后来添附的部分属于被告和母亲共同共有,没有原告的任何财产。
原告的诉讼超过了诉讼时效
原告于1983年去山西打工并成家立业,其身份证都是在山西办理,双方及家庭成员于1987年正月份分家,1988年将户口迁至山西,省即使原告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也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20年,本案的诉讼已经丧失了胜诉权。
综上所述,原告对诉争房屋不享有所有权,对房屋所占土地也不享有使用权,且本案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请求法庭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依法支持被告的答辩意见,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以上代理意见请求法庭予以考虑,对本案做出公正的裁决。
代理律师:XXX
离婚财产返还纠纷代理词应当围绕离婚财产返还的相关情况进行明确的认定,对有关返还财产进行说明,一般情况下还应当依托辩护人对相关情况的法律适用进行解释,目的在于可能使到司法机关做出利于本方的司法判决,具体的纠纷处理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适用来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