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权: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理解,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权是属于孩子,而不是离婚的父母。离婚的夫妻属于非物权人,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监护人的处分权:从监护人的处分权来分析,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只能有利于未成年人,离婚夫妻想要分割孩子名下财产,这是不利于孩子的合法权益的,因此也是不能分割的。
2、夫妻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继续以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身份替其管理名下的财产,直至其成年。
二、相关小提示: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有: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孩子名下的房产,有些可能是属于夫妻共有,但却登记在孩子名下。比如夫妻出资购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这样的房产名义上属于孩子,但实际却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也可以要求对这一的房产作出分割。不过,要是本身财产就是孩子的,比如孩子收取的压岁钱等等,离婚的时候无论是从所有权还是从监护人的处分权来看,父母都是不能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