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一方已经支付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屋,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怎么做婚前财产公证手续?
1、双方当事人需准备下列材料
(1)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2)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3)个人的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格
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夫妻财产公证虽然是婚前财产,但是也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去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去办,委托他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公证处不予办理。
3、公证员审核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有没有受到对方的欺骗或误导。在询问完,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夫妻双方需要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
4、双方当事人签名
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由此可见,婚前财产是个人所有的,除非双方在婚后约定共同占用。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双方结婚后产生的收入,像双方工资、来自父母的赠与等都是。有些男女青年在结婚前会做一个财产公证,来明确婚前各自财产。这样做也有好处,万一离婚的话处理财产不会发生太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