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换句话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父母名义买房,房产证登记的是父母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父母的,这个时候,夫妻双方就不能在离婚时请求分割以父母名义买的房产。但是如果论及购买该房的出资,则可以按照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1、以一方父母名义买房在离婚前已经过户到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下,房子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可以请求分割;
2、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且与父母签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
3、虽然没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但是父母承认委托购买的事实的。
在上述三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房产证、委托购买合同、房屋所有权公证等证据材料,以及证人证言,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是否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父母出资以孩子名义买房,并登记在房产证上的,视为对孩子的赠与,所以孩子是该房产的所有人。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侵犯孩子对房子的产权权益。如果小孩未年满18周岁,在年龄上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需要父母以监护人的身份在合同上共同签字,但房屋的产权仍然是属于小孩的。原则上在离婚的时候不能分。但是,如果成年子女同意将房产过户给父母,父母通过离婚进行财产分割也是可以的。
在现实中,很多人以父母名义买房时,会将以父母名义买的房产进行公证,或者双方签订了以父母买的房子的相关协议,这样一旦出现离婚,或者涉及房产分割等情况时,能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到时候可以以公证或协议证明房产是自己的。但是这样的公证的效力从现在的法律来看,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涉及以父母名义和以孩子名义,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的问题有很多复杂的地方。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之后是可以申请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创造的财富,依据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平均分割的,但是由于一方存在过错等情况,一般就可以少分或者是不分,还可以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