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判决书如何书写?
(201x)xx初字第xxx号
原 告 xxx,又名xxx,性别 ,民族。
委托代理人: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 告 xxx,又名xxx,性别 ,民族。
原告xxx与被告xxx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x及其委托代理人xxx,被告xxx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xxx诉称:……。
被告xxx辩称:……。
经审理查明:……。
本院认为,……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xx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三、……;
四、……。
案件受理费xx元,由原告xxx负担xx元,由被告xxx负担xx元,本判决生效之日交纳。此款已由原告xxx预交,执行当中由被告xxx给付原告xxx xx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x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xxx
审 判 员:xxx
审 判 员:xxx
(时间)
书 记 员:xxx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
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了感情问题后,也是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来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在离婚时也是需要将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割,但是在处理以上事宜中也是经常会出现纠纷事件,所以在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时,就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