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讲,婚前购买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配时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等等。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结合你所述是事实,如果离婚时双方对该财产处理达不成一致,法院很可能为判决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只是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及按照还款本金占总房款的比列补偿房屋增值部分,算下来的话增值部分可能获得的补偿比列可能很低。另外,婚前你出的部分首付,可能会被认定为借款,由男方偿还。
1、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是以登记确定权利人的,如果婚后取得的房产证,并且房产证上没有特别说明房产份额的,则为登记人的共同财产,有登记人共同所有平分。
2、在实际生活中,没有结婚的话,不是夫妻关系,是不能共同写进房产证的!
婚前做公正的话,要看你们怎么写的了,如果父母的首付是给你们小两口的,则房子就是你们的工同财产,如果父母的首付是给任何一方的,则只有共同还贷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3、必须是已经登记结婚的,才能在房产证上写上成为共同共有人,否则不行;
婚前的买房一般属于个人的,但是如果存在还贷的情况,那么就属于共同的财产,因此自己需要做好一定的认识与准备,只要自己的操作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有效的解决,如果存在纠纷,建议协商处置,一旦付诸法律就会导致事情的处理存在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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