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面临离婚的时候,不仅仅是感情破裂,还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伤感情又破财。为了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可能有的当事人就会进行财产转移,通过这种不正当损害对方利益的方式去争夺更多的财产,比如把银行卡的存款存在第三方的账户里,偷偷把房产、车等具有高价值的财产进行处理。但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存在故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惩罚,故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番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反而会令当事人得不偿失。
那么,哪些情况会被认为属于故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呢?其中一个关键的认定因素,就是时间。对于离婚前几年算故意转移财产,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是交给法院来进行合理判断。在司法实践中,主要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财产转移发生在一方提出离婚之后,那么夫妻双方都有动机进行财产转移,被认定为故意转移财产的可能性较大;
第二,虽然没有任何一方明确提出离婚,但离婚条件已经开始具备,比如因出轨离婚的,一方已经出轨的,因感情破裂离婚的,夫妻双方分局已经达到2年以上,具备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的条件;
第三,也可以从对方转移财产的动机来反向证明对方是否在故意转移财产,比如没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对方处置资产,且处置资产后的收入被对方独占了,比如在没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向亲朋好友转账,且经过合理的期限,亲朋好友一直未返还或者拒不承认。因此,离婚前是否故意进行财产转移,并没有明确的时间期限,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从对方转移财产的动机才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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