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类是夫妻约定为共同财产的情况,包括通过婚内财产约定或者离婚协议约定,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就是将个人财产的部分份额赠与另一方;
2、第二类是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通过夫妻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一般为共同财产,如个人房产婚后出租的收益,或者是个人婚前出资成立的公司在婚后的分红。
特别提示的是,对于婚前个人房产需要通过加名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能仅仅是书面协议或者是口头约定。
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后并没有特殊的约定,那么个人的婚前财产,并不会由于婚姻状态发生变化,就从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的共有财产。此种类型的财产,在婚后另一方配偶不具有处分权,在离婚时也无需参与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