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财产分配必须是老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他人的威胁、逼迫等;
3、财产分配协议中所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具有独立的处分权;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注明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2、正文
(1)分产的原因。应根据具体情况简要写明具体原因。
(2)具体分配(析产)方案写明共有人分产的具体方案及所分财产的名称、数量、位置等。写明每一个共有人分得的具体财产情况。如果分得的财产较多,要列出清单,分别予以说明,并在分单中具体标明清单属于分单的组成部分。
3、尾部
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律师代书后,也应在分单上写明自己的姓名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代书并担任见证人的,应写明见证人身份。
财产分割协议
立约人:
证人:
财产分割原因:
财产范围:
分割方案:
立约人:
见证人:
立约日期
年月日
老人在世时写的财产分配协议和遗嘱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如果只是一般的财产分配协议,在签字以后,实际上各方当事人就能按照这份协议完成对财产的分配了。如果只是立遗嘱,那么老人没去世之前,这份财产分配协议还随时随地可以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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