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购房合同为准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第10条指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房产证加名按赠予处理,具体程序各地都不一致,请咨询当地房管局和税务局。
二、婚前财产公证有何作用
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对一 方或双方婚前的财产达成的协议办理公证。在现实生活中,因离婚而引发的财产清算和分割的婚姻纠纷不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的财产也会不断增多, 如汽车、房屋、股票等,这些都涉及财产的归属问题。尤其在结婚后,由于夫妻长期共同生活、消费,原本清晰的财产归属也就模糊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