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银行存款是不可以私自转移财产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前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当事人在搜集到有效的证据证明对方有以上行为后,就可以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提交给法庭。对方会被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的财产,同时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另一方在离婚过程中违法转移、隐藏夫妻之间共有财产等行为进行处罚和制裁。
我国法律上对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况进行了明确的认定,一般来说,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如果一方在离婚前将银行存款进行了转移,那么必然造成了侵占对方的财产的情况,对方可以向司法相关提交相关证据,进行诉讼来解决相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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