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效力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婚内签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有效,夫妻双方可以自愿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
二、婚内财产协议范本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双方与××年××月××日在新城区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甲乙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现有房产一处,位于×××,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甲方。该房屋共计35万由甲方支付25万元首付款,其余办理按揭。装修及家具、电器的购买由甲方出资。如果双方离婚,该房产及房内家具电器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协助办理房屋过户到乙方的手续,房屋过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3、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
1)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2)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共同财产的保管约定:甲乙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况(包括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并定期将各自全部收入的95%集中存放于共同的账户,视为共同财产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其余的5%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共同的账户由女方保管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女方有定期向男方告知的义务。
5、对于离婚的约定:
6、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7、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甲方: (签名)
乙方: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可以接受婚内财产协议,双方彼此在财产收入的这个问题上都比较独立,至于财产分割协议,并不是必须以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但要注意,即便有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没离婚之前夫妻之间的这种扶助义务是不能免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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