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重要的财产之一,但限于高昂的房价,许多夫妇选择在婚后一起付款买房,如果之后不幸离婚,那么对于房产权属的归属将是分割财产的重要部分,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2020《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婚后买房的情况下,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共同财产定义
《民法典》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又很多的前提条件存在,如果你们是共同支付买房首付,且共同支付房贷等事宜,当然应当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财产。所谓“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并非所有的婚后所得财产均是共同财产。婚后所得的财产依照婚姻法第18条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将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分为两种情形:如果遗赠或增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即属于接受赠与的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或遗赠所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往往存在很多其他因素,比如付款人为双方父母等情况:
二、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父母出钱买房:双方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一方父母出钱的,房产证只能写一个人地名字,如果父母双方共同出钱,由小两口还贷的,房产证写上小两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钱还贷,只要房产证上写小两口的名字,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父母出钱买房:单方
父母单方出钱买房,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就房产归属的相关规定,我们首先要明白所谓的“共同财产”的定义,然后需要根据现实中房产实际的权属登记情况即房本上的房主名称、房屋价款法实际支付者以及支付者购房的意图,是否包含赠与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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