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取证调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调查取证要面向事实;切忌主观臆断。
2、调查人员要始终抓住调查取证的主动性;切忌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
3、调查取证中要把握证据的固定性;切忌丢三拉四、手续不齐。
4、调取证据要围绕违法行为的主线详略得当;切忌主次不分、弃本求末。
5、调取的证据要环节清晰、关联紧密,力求互相印证;切忌孤立片面、互相矛盾。
二、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夫妻之间共同生活了十几年的情况下也并不见得就是相互了解的,而且现在很多人在财产管理的这一块,根本就不相信其他任何人,哪怕就是自身的配偶,因此男女双方可能相互都不清楚,婚后对方真实的收入,如果不调查清楚,肯定会影响到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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