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破裂,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都会针对婚内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尤其是房产,如果房产登记上是标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判定或者协商为一方所有,就需要把另外一个人的名字去掉,那么,离婚房产去名税需要缴纳吗?具体介绍如下:
通常不需要缴税的。
夫妻离婚,一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办理房地产更名手续如下:
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二、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单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三、上述两种情况,如果产权设定抵押的,须提供银行同意函;如果原权证上的产权人姓名有错误,须补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
以上就是“离婚房产去名税需要缴纳吗?”的具体回答,如果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小编建议可以按照以上资料的要求,带着相关的证件和资料去当地的主管部门进行办理即可,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可以先行和工作人员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