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大家对于离婚财产这个问题是比较敏感的,因为毕竟财产是日后的经济方面的来源之一,当然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来进行判决,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意见书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这个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当中,需要包括关于具体不清财产等分割方式,以及相关的事实和理由。
我们国家离婚财产分割意见书,无非就是见一下离婚财产如何来进行分配,需要在这个意见书当中将自己的诉求写清楚,并且健全相关的法律和事实依据。
再婚夫妻房产如何分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再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一)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意见书是对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所进行的,当然在这个意见书当中,需要写清楚的是,基本的分割的诉求,以及相应的支持的理由和事实,除此之外,也给大家简单介绍了一下,再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如何进行分割。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