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家庭,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的户口一般会迁出。在未迁户口之前,如果房屋因为征地补偿而拆迁的,家庭成员可以拿到拆迁,对于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屋,女方也有权主张财产。当然,拆迁房子是男方婚前个人所有的,女方没有权利分割。
如果你们的财产是婚后取得,登记在你们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下,那么这个财产一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一方的原则进行分割。一般是在平均分割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如果你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谁的就归谁所有。
二、离婚迁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1、《结婚证》;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三、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双方在离婚时分割财产时,应积极的按照自身的合法权益和我国的婚姻当事人员的实际权益。一旦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诉讼办理这类婚姻财产的分割。我国的人民法院对这类离婚纠纷案件进行判决办理,确保当事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