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对小孩的抚养费如何确定?
1、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
按照婚姻法等法律规定,在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费应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只要双方协商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支付多少抚养费、如何支付抚养费都是可以的,即使双方协商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一般也是可以的。但是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一经签订,在离婚时就发生法律效力,一般不能单方面反悔,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
2、双方对抚养费不能协商一致的,需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时,一般按照被抚养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确定抚养费。
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协商解决不成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办理离婚登记的,这种情况就只有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并解决子女抚养和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还可以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协商,除双方协商由一方分担全部抚养费,但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等特殊情况外,法院一般也会尊重夫妻双方关于子女抚养的意见,按照夫妻双方协商的内容进行判决或者调解。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费问题协商一致,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的标准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标准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子女抚养费的范围。
子女抚养费一般是指子女正常需要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费用。择校费、课外培训班、子女出国留学等产生的费用,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负担的抚养费范围。这些费用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如何分担,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分担这些费用,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4、抚养费在特殊情况下是可以变更的。
不管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子女抚养费一经确定,一般是不能变更的,但是在下列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时如果涉及到双方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那么就必须要依法的进行协商,从而来保障孩子的利益,在确定的时候也要看哪一方更适合孩子成长,而对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就必须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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