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后的生活对方的某些缺点逐渐暴露出来以后,离婚的时候可能双方都会觉得对方的这种性格根本就是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就是基于双方这种个人思想上的怨怼,所以就会迁怒到对小孩抚养权的争取问题上。双方不余遗力的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其实也是一种爱的体现吧。所以关于确认小孩抚养权起诉书应该怎么写这也是有些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男女双方非常关心的。
一、确认小孩抚养权起诉书应该怎么写?
原告:XXX,女, 年 月 日生,汉族,住址:电话:XXXXXXX
被告:XXX,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址:电话: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婚生女儿XXX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 元;
3、本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原、被告婚生女儿XXX出生,女儿出生后,原告一直在娘家生活至今,被告没看望过女儿,从未支付过抚养费,未尽父亲责任。为小孩有一个健
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 生活费。恳请法院判准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X
年 月 日
二、孩子的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这种起诉书小编虽然也觉得大家自己也能写好,但是具体要看您自己的安排了,肯定在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时候有代理律师,既然后面一系列的流程都要在律师的陪同下展开,所以这种起诉书直接交给律师写既有保障,又能使自己聘请的律师发挥到最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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