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子女来说是有影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人的子女和配偶(虽然法律上未列明,但在是实务中,最少3代的直系亲属是无法通过政.审,包含不能入党,不能参军,不能当公务员,不能从事国企,事业单位中高层的职位。)
被执行人不能成为公司法人,也就是任何型式规模的生意,只要通过正规途径创办的,你不能是法人,不能是股权人,不能参于上市分红,不能申请商业贷款(个人贷款虽不在其列,但是有过这样背景的,基本也是拿不到的了)。不能购买保险(包含车险和人生意外险-虽然法律未明列,但基本你犯了,保险公司就会和你绝缘了)。不能在任何事业单位,公务员,军队等参于工作。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权利。所谓言论自由,是公民以言语表达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响、绘画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会表达思想的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一定宗旨组成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集会自由都是公民表达自己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这六项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
综合上面所说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是属于终身都不能参加国家的管理以及政治活动的权利,对于此处罚一般不仅会对被执行人有影响,对于子女来说也是有很大影响的,但如果子女不会参与与国家相关的工作,那么一般影响也不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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