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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问题是离婚案件必须要审理的三大问题之一。在法律上,孩子是父母的直系血亲,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会随着夫妻关系的结束而终结,也就是说,即便夫妻离婚了,也还是要给孩子付抚养费,那么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二、孩子改姓父母可否拒付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但是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因此,离婚后的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地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经济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会有一些奇葩的父母,认为孩子都不跟自己姓了,自己还凭什么要给他(她)抚养费。其实,这个想法是错误的,法律上规定的血缘关系不会因为这个产生变化,他(她)仍旧是您的孩子,因此应该履行的抚养义务也实不能免除的。至于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上文已经进行了讲解,但愿能为你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