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不用男方抚养费怎么写?
在离婚协议中说明即可,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抚养费由一方全部负担是有效的。支付子女抚养费只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形式,但并非是唯一的方式。抚养义务包括多方面,既包括对照顾子女的生活、学习,也包括对子女进行管理、教育。
父母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仅仅局限于支付抚养费,因为言语上的教诲、书信上的沟通,在探望期间与小孩的接触等都能够从不同层面履行抚养义务,婚姻法修正后规定的探望权也起到了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从其他方面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保障作用。因此,那种认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抚养费由一方全部负担就排除了另一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的说法是不科学的。
所以,从法理上讲,当事人可以约定子女抚养费由一方来负担。最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确认了离婚协议中一方负担全部抚养费这一约定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1)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4)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5)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在离婚时,如果不需要男方支付抚养费也是可以的,但必须考虑到自己的经济实力而定,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的抚养费支付标准来进行认定,但不支付抚养费的男方也是可以享受探视权的,如果不给予探视权,则女方的相关情况是严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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