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闹离婚的话,要妥善解决好孩子抚养的问题,这关系到孩子未来的成长。不管通过协商还是诉讼的方式。而有时候,一方明明有抚养权,却被对方将强行孩子带走,没有真正的抚养过孩子。那么,有抚养权却没养过孩子怎么办?下面我们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有抚养权却没养过孩子怎么办?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抚养权分配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通过这篇短文,小编给大家分析了有抚养权却没养过孩子怎么办这个问题。如果一方有抚养权,而对方无故剥夺的话,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就抚养权纠纷作出判决。对方拒绝执行判决的话,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回自己对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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