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监护人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
申请监护人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申请理由、申请监护孩子姓名、申请人签字、日期。?
监护人申请书XXXXXXXX法院:兹有本人x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家庭住址:xx省xx市xx镇xx村xx号(门牌号),因本人已离婚,申请孩子户口跟随本人,本人自愿做孩子的监护人,并负责解决XXX(孩子姓名)的学习、生活及其他问题。被监护人xxxx,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望批准为谢!特此申请!申请人(签名并按手印)XXXX年XX月XX日
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三、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四、没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新生儿刚出生没有任何情感,所以没法随着自己的情感心愿选择监护人的人选,所以法定监护人就是将孩子带到世界上的两个人。所以等到孩子具有自己的判断能力和价值观,成年之后监护人就不需要进行监护,并且成年的他们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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