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当结婚的双方要离婚时,如果他们有孩子的话,那么孩子只会交给其中的一方,也就是说孩子的抚养权只属于一方,但是另一方还是需要每月给一定的抚养费的。那么当已经判定孩子的抚养权交给谁之后,双方由于某些原因想变更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是说将孩子的抚养权由一方转给另一方,这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写一份自愿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因为是通过双方重新对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之后,处于双方自愿的情况,那么我们就只需要写一份自愿变更抚养权协议,然后通过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申请就可以了。因为只有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之后,这份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应,孩子的抚养权才算真正的转移了。那么这份协议应该如何来写呢?
首先我们需要在这份协议的开始就写清楚是谁的抚养权需要转移,并且是由哪方转移给哪方。当写清楚之后,我们就需要描述一下:为什么要将孩子的抚养权转移,并且该原因是经过双方认可的,但是这个原因一定不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并且由于抚养权的变更,开始抚养孩子的一方将抚养权转移之后需要每个月支付孩子多少抚养费,金额是必须写清楚的,并且是双方都同意的金额。当
抚养费确定之后,就需要确定没有抚养费的一方如何探视孩子,这个应该依据当时的情况而定,也需要询问孩子的意见来定下如何进行探视。这个也是必须在协议之中写出来的。大概自愿变更抚养权协议就是上诉这么写,如果双方还有其他的条件要补充的话,可以继续往下面写,如果没有的话,双方就需要在这份协议的下面签字并按手印。至此自愿变更协议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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