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幼儿园补贴具体发放时间为学期结束前。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经费申请与发放使用:
(一)申请经费。11月12日至11月16日为经费申请时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向区财政部门申请经费;市属幼儿园所需补贴经费从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由市教育局根据符合条件的儿童数拨付经费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幼教管理中心。
(二)发放与使用。各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经费后,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学期结束前将补贴经费发放至相关幼儿园(市属幼儿园的补贴经费拨付至市投资控股公司幼教管理中心),原则上按学期发放。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其中1300元(每学期650元)用于退还或抵扣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缴纳的部分保教费:已按学期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一次性退还给儿童家长;按月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从收到补贴经费的下个月起抵扣应缴保教费,三个月内抵扣完毕;剩余200元分两部分使用,一是用于退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退费标准执行市教育局和市卫计委的相关规定;二是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玩教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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