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热门推荐: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  彩礼  起诉离婚程序

子女抚养费,通常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不过,日后可能因为实际情况发生了改变,因此就需要适当的增加或减少抚养费数额。但需要注意,不管是增加抚养费还是减少,都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到底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其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是根据父母离婚的当时,子女所需的必要费用和给付者的经济能力而确定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的具体情况的不断变化,不仅每个人的经济状况有时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而且,随着人们对物质生活要求的提高,以及消费水平的增长,子女在各方面的需求,使得原抚养费的数额也要随之有所变化。因此,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仅凭子女单方面的要求而确定,应经相应的程序予以解决。其程序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司法实践中,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由于物价调整,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此外,还有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

变更抚育费,原则上限于子女提出或根据子女利益,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子女的名义提出,但权利主体只能是子女

通常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的,都是因为子女生活学习的需要。要求减少抚养费的,则多数情况是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收入降低。不管怎样,在对抚养费数额进行调整的时候,双方一定要充分的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处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营口律师。

延伸阅读:

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

怎样支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

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费  抚养费词条  情形  情形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增加  增加词条  
子女抚养

 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孩子的抚养是需要一定的经济支持,因此在离婚问题上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有时候双方都符合条件并且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都不让步,就可...(展开)

子女抚养

 父母身亡后谁抚养这类子女

一、父母身亡后谁抚养这类子女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2、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