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上怎么判断抚养关系
实际上抚养关系和赡养关系的主体都是不一样的,我国公民对于抚养关系最直接的认识就是,肯定父母对子女就具备抚养关系,而且我国最高院抚养关系司法解释当中对此规定得非常的清楚,一般只要双方形成抚养关系的话,就自然形成了某种特定的责任和义务。抚养关系在正常情况下都是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剥夺的。
是指因婚姻家庭关系、非婚姻关系和拟制血亲家庭关系而产生的对未成年子女的养育、教育义务(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养父母和继父母对养子女和继子女的抚养义务适用婚姻法有关对父母子女的关系的规定。
婚姻法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 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二、在我国怎样确定有无抚养关系?
关于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法律并无具体的规定,理论界亦有争议,但一般认为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被抚养人是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
第三,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给予照料、教育、管教和保护,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
第四,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关于最低抚育期理论上有不同观点,但一般认为不低于三年。
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双方才有可能形成抚养关系。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
1、哺乳期内的子女归母亲抚养。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综上所述,很多情况下可能会需要用到判定双方的抚养关系,比如子女赡养父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之间都可能因为某种原因一方不愿意承认双方的关系的,所以就需要用到法律上面对双方的关系的认定,以此确定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