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还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是法院诉讼解决,离婚后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而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也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决,同时也和实际的情况有关,而离婚后怎样支付抚养费?则可以选择法定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或者是双方都同意的抚养费支付方式。
一、离婚后抚养费的数额考虑因素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后抚养费的数额的多少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1、一般情况的抚育费可以定期给付;
2、经济条件允许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主要考虑子女的需求、当地的实际的生活水平以及承担抚养费的一方的经济和收入情况,可以根据每个的收入按照比例支付子女的抚养费,而离婚后怎样支付抚养费?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者是定期支付都可以,很多时候都会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而法院则会根据对方的实际情况和态度来决定是否一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