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合同监护人签的是假的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随着我国法制体制的不断健全,不少涉及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问题也需要签订合同,防止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同监护人签的是假的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同监护人签的是假的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这种说法不正确。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1、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二)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监护人职责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通过上文,我们知道合同监护人签的是假的这种说法是比较片面的,需要了解清楚是否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利益。此外,对于一些外出务工的家长,由于小孩常年是由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看管,因此,如果需要签订合同,必须父母亲自签订或者明确授权他人合同才有效,否则爷爷奶奶擅自替孩子签订之后,父母如果不承认,该合同是无效的。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监护人  监护人词条  说法  说法词条  这种  这种词条  正确  正确词条  合同  合同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