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抚养权是经过法院判决所得,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也不要求向法院起诉,父母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子女抚养权。相反的,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在想要变更抚养权的时候,应当鼓励双方当事人尽量先行协商,以最和谐的方式交流变更子女抚养权。一旦离婚夫妻双方对变更抚养权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自行签订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把变更抚养权的事实在协议书上写清就行,只要协议合法,是双方真实意愿,一经双方签字即有效,到法院变更不必须。
如果实在达不成一致意见,甚至有的情况下,一对已经离婚的夫妻已经成为了仇人,难以心平气和的交谈变更的事宜,更别说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了。因此,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但是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包括拥有子女抚养权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残疾、不尽抚养义务甚至虐待子女,或者其他如果子女继续与其生活确有不利的情况,还有已满10周岁的孩子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对孩子没有不利的,这些是法院可以认定的变更抚养权的正当理由。
可见,离婚夫妻私下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可以的,只需符合合法、自愿的要求即可。公证、诉讼,都不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必经途径。如果要起诉变更抚养权的话,必须要有法定理由,且有足以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证据。最后,小编提醒,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一定要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孩子的利益和感受是最重要的,千万注意不要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涉及到孩子的就是抚养权及抚养费用这方面的,当一方抚养孩子出行不利情况时,双方可以协商变更,通过签署协议的方式将抚养权变更,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起诉解决。法院审理这样案件,会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作出裁决,总之要有利于孩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