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已经怀了孕,但是因为双方结婚的条件还不成熟就去打掉的这种做法有些残忍,但综合下来也要比孩子生下来不能够给其提供一个完整的家庭要好的多的。如今社会中有些男人就是在女方已经给自己生了孩子以后都不打算办结婚证的,但对孩子还是比较上心的,那么,没拿结婚证生了小孩上户需要什么资料?
一、没拿结婚证生了小孩上户需要什么资料?
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二)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四)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五)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二、对于非婚生子女的罚款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违法生育的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处罚参见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以山东省为例(仅供参考),《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十二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四条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有一点,没拿结婚证生了小孩的这种做法也是违法的,违反了我国的计划生育条例所以要交社会抚养费,然后非婚生的小孩上户时需要有亲子鉴定、医院的出生证明,婴儿父母的申请书和户口本儿的这些证件。其实。只要交了社会抚养费以后,在上户的这件事情上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就没有什么差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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