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抚养权判给了另一方自已有探视权吗?
离婚抚养权判给了另一方的情况下自己有探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探望权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总之,有孩子抚养权的那一方,不能无缘无故的阻止另一方探视孩子,这样做无形之中就会给孩子的心理造成很不健康的影。因为对方即便不是一位合格的伴侣,并不代表就不是一位合格的父亲或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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