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如果抚养方对抚养孩子突然遇到了经济困难,或者是觉得支付的抚养费太少,抚养方是否有权要求追加抚养费呢。法律明确规定有正当理由像抚养一方发生意外,升学费等等是可以要求追加抚养费的。
双方离婚后,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可能会遇到来自生活中的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比如实践中,婚姻家庭部经常遇到子女突患重病、升学导致的教育费和生活费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经济索赔、年龄的增长而随之增加的生活支出以及物价因素导致原定抚育费不足等情形。
二、孩子抚养费如何变更?
1、遇有上述情况,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往往会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双方可以先协商。但是在现实中,由于抚养子女的双方已不具有配偶关系以及那种由爱到恨的感觉等诸多因素的萦绕,有时双方很难就变更抚养费的数额达成一致。当然,如果双方能够心平气和的对孩子抚养费问题协商一致是最好不过的了。
2、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也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了。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因此,如果双方确实无法就变更后抚育费的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下列情形可以起诉要求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依法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法律对离婚后抚养费变更是持支持的态度的,并且允许离婚的父母双方协商解决。这主要是出于对孩子的考虑。如果有抚养费仍然不能够支撑孩子的生活,受苦的是孩子,这是孩子父母双方的责任,以及有可能出现的重大疾病、突发意外、升学费用等,这些都是可以要求追加抚养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