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结婚有了孩子判给谁
在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所生育的子女,称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所以,不管是婚生还是非婚生,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原则应当是相同的。首先父母双方可以协商抚养权的归属,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情况下,父母也可以选择轮流抚养子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严重传染病或者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可跟随父亲生活。
对于两到八周岁的子女,法官会考虑双方经济能力、生活习惯、平时哪一方照顾孩子比较多、或者哪一方祖父母对孩子照顾比较多等因素,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但是如果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法官会优先考虑,比如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二、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考虑的因素
首先:了解双方基本条件,找到对自己争取抚养权有力的事实和依据。
这些事实和证据包括:
1、双方的工作和工资收入状况,工资高对未来子女的受教育和生活会有优势。工作的性质,如果工作时间并不固定,会有充足的时间照顾孩子也是一个优势。
2、文化水平,文化水平高的一方在子女的教育方面会有优势。
3、照顾陪伴孩子的时间,照顾和陪伴孩子的时间多的一方有优势。
4、判归一方后孩子的生活环境的改变。如果判归一方,孩子的生活环境改变不大的一方会有优势。因为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对孩子的受教育和生活有很大影响。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一方的思想品质,因为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这一点也很重要。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的情况的,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会受影响。
其次:掌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现代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次,孩子的意见。对于十周岁的孩子,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三、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