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是不直接行使抚养权的父母享有的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探望权的要素包括探望权的主体、探望权的内容,以及探望权的客体等三大要素。下面,我们马上来详细了解一下。
探望权包括的要素:
一、探望权的主体。
探望权的对象是指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基于社会伦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当然享有探望权,而自然成为探望权的主体,不过,只有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时的父或母才是探望权人,包括了亲生父母、养父母、尽了扶养义务的继父母。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父母之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和成年兄、姐,是否能基于亲属关系而享有探望权的主体资格呢?基于亲子关系(即父母子女关系)产生的探望权,主要是为了增加未成年子女与不在身边一起生活的父或母的感情而设立的,在孩子心目中,父母都是不可缺少的,探望权能够保障子女得到相对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因此,与未成年人之间基于亲属法律关系的(外)祖父母和成年兄、姐,不能成为探望权主体。
二、探望权的内容。
探望权的内容是指权利人基于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情感利益,它包括看望、言语交流、短暂共同生活、游玩、嘻笑等人之常情的感情因素。他们相互接触,交流感情,从精神上、心理上尽量减轻因父母的离婚而带给未成年子女的伤害,让未成年子女成长为精神健康和心理健康的人。因此,探望权也是唯一一项没有财产性内容的身份权。
三、探望权的客体。
探望权的客体是父母在亲子关系中所处的某种特定地位,这种地位是特定的,即父亲对未成年子女的地位或母亲对未成年子女的地位。
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特别要强调的是,行使探望权的主体是不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探望权行使的对象是未成年子女。如果您对如何争取抚养权等问题还有不清楚的,建议您及时联系律图,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延伸阅读:
离婚后如何行使探望权
探望权哪些人可以行使,能够隔代行使吗?
探望权在《婚姻法》上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