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了缓解监禁的压力,特设社区矫正人员来对犯罪行为情节较轻的罪犯实施恶性矫正,出到社会也不至于与社会脱节。社区矫正人监护人在工作的过程中不仅要实施矫正教育,还要写社区矫正人监护人意见。那么,这个社区矫正人监护人意见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社区矫正人监护人反馈首先应当写明矫正人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矫正人无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期间计算;写明矫正对象要在社区服刑期间做到遵纪守法并按时报到登记;最后,由矫正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八十五条 【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从上面得出,我们可以按照被教育人员的表现行为来写社区矫正人监护人意见,总结出被矫正人员在教育过程中的行为表现,一般都是意见都会写安置帮教,可按照上面给出的意见来填写。若被矫正人员的矫正期满后,就会依法解除矫正。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