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期男方不管孩子也不给生活费起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只要自己的有关手续符合相关规定,可以提起诉讼。
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夫妻扶养为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扶养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觉履行。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依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九条之规定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责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有明确法律规定可向对方提起诉讼。
二、老公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离婚吗
根据离婚自由的原则,想离婚的一方随时都有权利单方面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已经到非常严重的地步,那么其行为就涉嫌遗弃家庭成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于此类问题解决最为关键的就是确定其丈夫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于自己的妻子的生活没有一定的经济补助,只要证据充分对于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维护就会有着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就是自己的生活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如果没有他人的帮助就难以生存。